原标题:我市发布新一轮农业保险政策
4月8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了解到,为加快构建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根据中央、省农业保险政策及我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印发《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青岛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方案》(以下简称《特色险方案》),对我市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明确了目标、提出了任务。
财政扶持促发展
农业保险来“保驾”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2021—2023年)》《关于继续开展青岛市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工作的通知》。政策实施后效果显著,2021—2023年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9.43亿元,各级财政安排保费补贴资金8.35亿元,为290.57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88.79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放大22.6倍,市级财政安排7136万元,对区(市)49个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提供风险保障25.7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为落实好我市2024—2026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政策,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和林业局起草了《实施方案》《特色险方案》,经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审议后正式印发实施。
降低农民负担
险种增加提高保障
新一轮《实施方案》《特色险方案》具有风险保障能力逐步提升、保费保额动态调整、奖励政策不断优化、市场体系健康发展、发展基础持续夯实、部门协同联动六大特点。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产粮大县的要求,将近年来开展的小麦完全成本保险、玉米完全成本保险、玉米收入保险等试点险种补充完善至新一轮《实施方案》,保险险种增加至17个,覆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地方特色农业等,实现从“保物化成本”到“保完全成本或种植收入”转变。同时,根据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率和累计赔付率情况,结合种植成本、市场价格等因素,适时调整保险保额及费率。新一轮《实施方案》对8个险种保费及保额予以调整,减少农民(户)负担,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此外,对区(市)开展的符合奖补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市级财政按区(市)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一定比例奖补支持。一方面,扩大奖补险种领域,将区(市)开展的农业、森林、海洋等碳汇保险纳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各区(市)纳入市级财政奖补范围的特色险种由不超过3个增加至不超过5个(平度市、莱西市由不超过4个增加至不超过6个)。另一方面,提高奖补比例,对平度市、莱西市开展的符合奖补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市级财政按两市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60%奖补支持、比例提高10%;对区(市)开展的地理标志农产品保险,按区(市)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60%奖补支持。
适度竞争服务更好
承保机构将增至10家
为鼓励机构开展适度竞争,在对2021—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绩效评价基础上,我市将开展新一轮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目前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由4家增加至10家,农业保险市场布局得到优化。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保险险种、工作程序、有关要求4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保险险种”列明17个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第三部分“工作程序”对宣传发动、组织投保、张榜公示、签订保单、组织理赔、公开信息等环节予以规范。
《特色险方案》包括奖补原则、奖补范围、奖补标准、承办机构、奖补程序、有关要求6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奖补范围”明确可列入以奖代补范围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即现有中央和市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之外的且具有区域特色的优势农产品,区(市)开展的农业、森林、海洋等碳汇保险等,第三部分“奖补标准”明确市级财政以奖代补险种的个数及对保费的奖励支持比例,第五部分“奖补程序”规定了区(市)发起、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会议研究评估、资金结算相关环节。
新一轮《实施方案》《特色险方案》的出台,将在推进全市现代化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持续发挥“助推器”作用,惠及“三农”,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观海新闻/青岛晚报/掌上青岛 记者 高静文 实习生 樊子菲
[来源:青岛晚报 编辑:戴慧慧]大家爱看